申請土地鑑界

 

一、提供申請書表、申請程序填表說明上網下載

 

()申請書表:土地複丈申請書

 

()申請程序:

 

1、下載申請書表至地政事務所繳費提出申請。

 

2、應備資料文件:

 

3、複丈申請書。

 

4、權利證明文件。

 

5、因承租土地經界不明者,應由承租人會同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申請。

 

6、所有權人死亡,由繼承人申請時,應檢附戶籍證明文件。

 

7、祭祀公業土地,應檢附派下員證明文件。

 

8、身分證明文件(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)。

 

()填表說明:

 

1、基於櫃台作業及業務權責關係,複丈原因不同者,請分別填寫申請書。

 

2、申請土地鑑界請在鑑界□欄打ü,並依格式分別填明申請會同地點,鑑界土地坐落縣市、鄉鎮市區、段、小段、土地地號及面積,字跡請勿潦草。

 

3、應填寫申請人姓名、出生日期、住址、權利範圍、統一編號並簽章。

 

4、應填寫關係地號、關係人姓名、住址及權利範圍。

 

5、土地界址鑑定費每筆每公頃以新台幣四千元計收,不足一公頃者以一公頃計,每增加半公頃增收半數,增加不足半公頃者以半公頃計,面積超過十公頃者,得視實際需要另案核計。

 

二、網路申請

 

()申請程序

 

1、申請人需為土地所有權人或管理人,經審查符合鑑界之規定者,以電話通知複丈日期、時間及會同地點。

 

2、申請人應於網路上繳納完成繳納複丈費(每筆新台幣肆仟元整,超過一公頃者,每半公頃增收半數複丈費),未繳費者,不予派員前往現場複丈。

 

3、申請人應親自到場會同複丈,並需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以供核對,認章。

 

4、申請人請務必填明聯絡電話,以便通知複丈日期、時間及會同地點。

 

5、填寫申請人身分證號碼、姓名、住址、聯絡電話,鑑界土地段、小段、地號、申請份數並選擇通知鄰地關係人之方式及土地複丈成果圖取件方式。

 

()應備文件:

1.權利證明文件。

2.身分證明文件(戶籍謄本或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)。

3.公有土地由使用人申請時,應附公地管理機關之同意書或承租證明文件。

4.所有權人死亡,由繼承人申請時,應檢附戶籍證明文件。

5.祭祀公業土地,應檢附派下員證明文件。

 

參考資料:劉旋工程有限公司

arrow
arrow
    文章標籤
    申請土地鑑界
    全站熱搜
    創作者介紹
    創作者 樊雲 的頭像
    樊雲

    劉旋室內裝修設計工程有限公司H.L DESING ENGINEERING COMPANY LTD.

    樊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